证券代码:000628 证券简称: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:2023-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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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
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
等方式发出。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。会议应
到董事 8 名,实到 8 名。任正、冯东、贺照峰、胡强、申书龙、龚敏、
张腾文、马桦董事出席了会议。会议由任正董事长主持。会议符合《公
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:
一、审议通过《2023 年半年度报告》全文及摘要。
会议认为,该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、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
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经营活动、公司治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,
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该半年度报告全文
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、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。
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》全文(2023-62)
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
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,
年半年度报告摘要》(2023-61)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《中国证券报》
《证券时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。
表决结果: 8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。
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
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》。
本次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
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,
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
股东利益的情形。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《中国证券报》
《证券时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日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延
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
效期的公告》(2023-63)。
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
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。
表决结果:8 票同意、0 票弃权、0 票反对。
三、审议通过《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
案》。
会议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14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《中国证券报》《证券时报》
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日报》及巨潮资讯网。
表决结果:8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。
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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