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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23日,河南商丘,工人在制鞋流水线上作业。(视觉中国/图)
2023年7月中旬,河南省商丘市营商办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,规定每月1日-20日为企业宁静日,在此期间,除专项行政执法和重大突发事件外,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活动,自7月起开始执行。
同时,行政执法机关在企业宁静日以外的时间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,需提前3日对拟实施的行政执法情况,向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,并填写《入企行政执法报备表》。
此制度一出,立即引发网络讨论。有人称该制度给企业“减负”,让企业能够安心搞生产;也有人质疑,非企业宁静日,是否意味着“不宁静”;另一方面,企业宁静日或许会成为企业违法行为的“保护日”,从而阻碍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正常监管。
“这也是我们(为了)未来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而研究的一个政策,我们也是参考其他先进地市出台的这个政策,在实行的过程中进行不断的完善。”7月18日,商丘市营商办回应南方周末记者,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该政策,“其实本质也是为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”。
事实上,企业宁静日制度并非商丘创新之举,关于它的种种争议从未止息。
设立企业宁静日这一制度的前提之一,是监管部门执法扰企、损伤营商环境的行为曾多次发生。2021年5月,华南地区6位民营企业家曾向媒体反映,称在1个月内遭遇多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或轮流执法调查,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。
2023年5月,商丘市纪检委曾公开通报三起损伤营商环境的案例,其中包括乱罚款、以罚代管、违规索要财物等问题。
司法部也曾在2018年11月发布《关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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